第三十四章 尤格斯利刃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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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尼尔·丹佛斯从睡梦之中醒来。
“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鸭!”丹佛斯猛然坐起。
早晨的光芒逐渐照上丹佛斯的脸颊,整个天空开始变亮,而天空之中的“太阳”也逐渐变成了发光的白色。
丹佛斯昨晚没有冒险去寻回他的另外两份猎物。夜间去寻找动物尸体本就是危险的事情,更何况丹佛斯身处有怪物的岛呢?
丹佛斯看着昨天被他像烤猪一样吃掉的狼,一种惋惜感忽然涌了上来。虽然说狼皮被他剥下来了,但是他用的手法太过于粗鲁(毕竟当时着急吃饭),所以狼皮已经不能用来制作衣服了。
但是狼王的肉,他还没有动,皮也很完整。昨晚因为照明的缘故没有剥皮,而现在总算可以开始动工了。
丹佛斯取出小刀,从狼王的嘴开始剥。
“女士,能帮我做一些火把吗?”
坐在丹佛斯一旁的福乐蕾点了点头说:
“可以,但是我没有刀啊。”
“没有刀的话,那你可以帮我洗一下这沾血的水带吗?”丹佛斯想。
“不行,不能让她这么出去,水源往往代表着危险。”
于是丹佛斯清了清嗓子,说:
“那么宋女士,你会剥皮魔法吗?”
“噗嗤,”福乐蕾半掩笑意地说,“可是我想看你剥皮的样子呀。”
“这么说来,是可以了?”
“那帮帮我吧,还一会儿还得劈柴、洗水袋、搬运东西呢。”
“我不会,我帮你劈柴,你不是从工具箱里找到了斧子吗?”
丹佛斯抓了抓他黄褐色的头发,懵逼地问:
“宋小姐还会劈柴?”
福乐蕾从工具箱中找出了斧子,把手一绷,青筋暴起。看起来没有半点肥腻的福乐蕾,依然拥有合适粗细的手臂。这修长的手臂由高密度的肌肉组成,一旦发力或许不输于成年人。这也是福乐蕾有65千克却看起来很瘦的原因。
福乐蕾握住起斧子,开始研究起制作火把来。
先是劈成十字形的口子,然后再放入树脂松毛,最后用纤维绑好。材料都有,是丹佛斯之前收集来的。
不出二十分钟,福乐蕾就做好了第一个火把,而且和制作的丹佛斯的差不了太远。
“叔叔,你不是有太阳能电筒吗?为什么还要制做火把?”
丹佛斯笑了笑,实则斟酌了许久说:
“在我第一次野营的时候,我的母亲就让我制作了火把。我们用火把驱散蚊虫,烤熟食物,煮沸生水。从那时起,我就意识到了火焰对人类的重要性。
“对于野兽而言,火焰是难以理解且令未知害怕的,是它们未知的事物。掌握未知者,终将成为愚昧者的恐惧。”
福乐蕾难以捉摸地微笑道:
“那么,如果是你,你愿意做那个愚昧者吗?你愿意做那个被未知掌控,做那个被命运奴役的愚者吗?”(注一)
“……从一般的角度而言,当然不愿意,但是从某种角度上出发,我愿意。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,本身也是由宇宙的规律中诞生的,就连我们的每一秒的意愿本身都是从这当中诞生的。既然如此,又何必去管自己是否被命运所奴役呢?”丹佛斯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,自从他目睹神明之后,他的思维就开始变化,不知是变得接近真理还是变得疯狂,或者真理本身就是疯狂的呢?
福乐蕾点了点头说:
“是的,当你扼住命运的咽喉时,那是因为命运让你觉得你扼住了祂的咽喉。”
“太真实了,……我把皮剥下来了,你在庇护所待着,这里比较安全,不容易出事。”丹佛斯拿着包站了起来,“我要去取材了,木柴、纤维、食物都还不够呢。”
“嗯,请活着回来。”
丹佛斯嗤笑了一下,往山里走去。
回到了之前杀死狼的地方,已经不见了狼尸体的踪影。
这是意料之中的。
丹佛斯没有在这附近停留,因为在附近很有可能会肉食动物在行动。就算丹佛斯的电枪有电,手枪有子弹,他也不敢对付一头熊。
丹佛斯找到在他迎战妖鬼之前悬挂纤维的地方,把在水里涝了很久的纤维从水中拿了出来。每一根纤维在浸泡之下都变得柔顺了,可以制作一些比较精细的东西了。
另外,丹佛斯很容易地发现了白莓、蔓越莓、火棘之类的果实。似乎这里的植物生长周期比较紊乱,有的植物正在开花,有的植物却已经结果。无论它的原因是什么,丹佛斯都
第三十四章 尤格斯利刃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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