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食物链顶端的男人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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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山响起。
丹佛斯的手颤抖了一下,手中的武器险些掉落在地。
“啪!”丹佛斯将包一下子放在地上,抽出并点燃火把、别上电枪和小刀,左手持枪、右手持矛,把火把插在地上,弓步微张,准备迎战。
“哈哈,今天是不是要死在这里了。”那笑声没有半点响度,以至于丹佛斯自己都快听不见了,但那笑声令他自己毛骨悚然,让一滴冷汗从他的背脊滑落。
听过远方的狼嚎,低沉的嘶吼,高亢的嚎叫,没有任何人可以在野外保持绝对的冷静。也许那些火焰会驱散狼群,可万一呢?
在古代,在数百年前的农村,夜晚出行都需要结伴而行,需要数个精悍的农民才能保证安全。即便有数名精悍农民,面对狼群,也不一定可以无伤逃走。
人的体重和肌肉要强于狼,但狼是为猎杀而生的动物。
最不令人期待的情况出现了!狼群盯上了丹佛斯。一条条灰色的身影从逐渐变暗的黄昏之中的丛林里钻了出来。丹佛斯双眼之中宛如金色晚霞照耀湖泊一般的颜色逐渐变淡,他双手握着的武器又更紧了一些。
“嗷呜~”虽然丹佛斯已经明确感受到狼王进攻气息,但他依旧为这一声嚎叫颤抖了一下。
“呃——”公狼的低声威胁从他的身后响起。
丹佛斯的直觉一动,长矛向后一刺,身体顺势向后一转,正对上一头狼。
狼的身体宛如液体一般,竟然在空中扭动身体躲过了攻击。
“嚓嚓。”丹佛斯早就注意到了原本在前方现在在后方的狼,现在他听见了狼的脚步身!没有能力伸缩爪子的狼,奔跑时发出的脚步身!
而前方的狼已经侧身落地,立即转身就要扑上来。
丹佛斯没有多想,向前突刺侧闪,前方的狼往后一跳躲过了攻击,后方的的狼则没有扑中丹佛斯。
在刚才那个瞬间,丹佛斯或许有更好的选择,例如横扫,例如开枪。但与如此狂暴的野兽的战斗的人,又有几何呢?哪怕是经过探险家训练,经过野外训练,经过健身房训练,经过凡世守卫训练的丹佛斯,也不可能在如此危急的时机之中保持清醒,找到最好的选择。
但随着狼的每一次扑咬,丹佛斯的身体逐渐灵活了起来,与其说是他的身体得到了提升,不如说是他的大脑释放了他的能力。
两条狼连续躲过攻击,它们只不过是在和丹佛斯周旋,它们在等待队友!
丹佛斯不敢随便开枪,因为开枪需要站稳,需要把枪端稳。而长矛不是那么好用,攻击方向只有前方,其他方向都和木棍差不多。这样一来,丹佛斯只能被白白消费体力,如果这样下去,丹佛斯不久之后就会被群狼所淹没。
“可恶,这样下去是不行的!必须,进攻!”一个恶狠狠的念头从丹佛斯的脑海当中浮现。
只要进攻,自己就会漏出破绽。
谨慎,但是不要畏缩!
丹佛斯依靠几次闪避,躲开了攻击,使得两条狼都位于自己的前方。这时候会有一条狼从前方牵制,另一条则会绕到后方。
丹佛斯挥舞长矛,一次横扫,使得前方的狼往后一跳闪避。丹佛斯趁机转身对准后方的狼开枪。
“砰!”丹佛斯的子弹落空了。
狼的身体确实过于矫健了!幸而丹佛斯的手枪有自动上膛的功能,他可以不用上膛就可以开第二枪。
“砰!”这一枪击杀了后方的狼。
另一条狼猛扑丹佛斯的背脊,丹佛斯手肘顺势向后一拐,给狼造成了疼痛,却没有阻止它的攻击。
丹佛斯不知道哪里疼,在战斗之中,肾上腺素会使得人暂时感受不到轻微疼痛。丹佛斯果断丢枪抽出小刀转身刺击狼的身体。
接着丹佛斯利用75千克的,由肌肉组成的体重将狼撞倒在地,用长矛把它架倒在地,一刀捅穿狼的身体。
就在丹佛斯为胜利而愉悦之时,他的火把熄灭了。
而天边的“太阳”即将收回它的最后一丝余晖,变得暗淡无光。
注·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这个幻梦境的太阳不会落下。
第三十二章 食物链顶端的男人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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