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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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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事情,都听林小杏的安排。现在,她只要吃得上饭就成。

    在外人眼中,程依依跟林小杏是完全不同性格的人,程依依喜静不喜动,有空就宅在家里,看着像个宅女。但是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,又可以自己跟自己独处,不管是自己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还是吃火锅,甚至是旅游,程依依都可以把自己照顾的很好。

    而林小杏跟她完全相反,不管干什么都喜欢找个人陪着自己,要是没有人,她哪怕在城市里转悠都能迷路找不着家。而且,林小杏喜欢出去玩儿,认识的人特别多,尤其喜欢混在男人堆里。但是对事业却不是很上心,工作了几年以后,还是不上不下的。

    林小杏低着头盯着手机,联系还没有来的人。

    程依依在前方带路。

    这是一家以酒吧装潢为风格的餐厅,餐厅里的人不多,看着像是包场的样子。在餐厅的中间,一个男孩儿抱着一把吉他,坐在话筒前,正应景的唱歌陈奕迅的好久不见。听着这首歌,过往的青葱岁月像是一首画卷一样展开在人的眼前。

    “小姐,请问你们是?”

    “他们是来参加聚会的,程依依,林小杏,可算把你们盼来了。”孙皓月看着程依依,两人相视一笑,就算多年没见,高中结下的情谊也比大学强。

    程依依走过去,跟她抱了一下:“班长,好久不见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会呢?”

    孙皓月拉着程依依的手,林小杏又有人要接,没一起进去,又走到大门外打电话去。

    程依依不喜欢去生人的环境,哪怕是曾经的高中同学,9年过去,哪里还认得。但是孙皓月拽着自己,自然躲不开。

    既然都来了,索性放开玩。

    反正明天周末。

    她还没有走到热闹的人堆前,那边已经开始起哄起来,玻璃酒瓶刚好指向来人的孙皓月和程依依。

    大家伙玩的正高兴,只看见孙皓月旁边有个衣着干净利落的职场美女,但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游戏上。

    “哦,月月,你。来来来,我来问哈,轮到我了,你第一次跟人上床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程依依嗯了声,虽然他说的挺真诚,但她只是听听,没有当真。且不说两人只是相亲过,就算将来成了男女朋友,能不麻烦人家的,她还是不麻烦。人情用的时候挺快,还就麻烦,她不喜欢欠人情债。

    程依依跟他说完,挂掉电话以后,整个人仰躺在沙发上。顿时,感觉自己的人生走向越来越不能叫她理解了。

    高中时候,文科比较好,诡异地选了理科。

    大学时候,打死不做老师,结果学了四年的师范专业,出来做的最久的一份工作竟然跟教育有关。

    工作了,说不找到个互相喜欢的,一定不谈,宁缺毋滥。结果,她还是败给了现实,跟林宇莫名其妙开始谈恋爱。

    不过,这件事情除了林小杏,没人知道。

    这一场恋爱并没有影响程依依什么,她感觉自己还过着单身狗的生活。

    每天早上挤公交换地铁上班,晚上准点下班买菜做饭搞副业挣小钱钱,忙完又是一个星期过去。

    林小杏跟男票谈的热火朝天,你侬我侬,恨不得24小时黏在一起。可是她跟林宇只有在周五晚上一起到外边吃个饭,还是随时会冷场那种。

    她也快怀疑人生了。

    这周周五,程依依趁早完成工作,恰逢林宇37岁生日。往常周五又碰上周末休息,程依依别提有多开心。然而今天,她一点下班的动力都没有。

    他亲自来公司接程依依,程依依回绝了同事的聚餐,大家一起下楼,同事看见林宇还有他身后的车子,揶揄了程依依一阵。

    程依依看了他一眼,径直走过去。

    林宇绅士地打开车门,上车以后,他还凑近替程依依绑上安全带。

    程依依第一反应是拒绝的,但一想到林宇和自己的关系,拒绝也不太好,便由着他。

    因为林宇生日的缘故,他说要给自己一个惊喜。当程依依看见还是两人第一次约会的餐厅,浅浅一笑,装出开心的模样。跟着他的脚步走进去,可是,老天爷仿佛又跟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似的。

    同样的时间,同样的地点,同样的位置。

    她居然又碰上了叶戈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一次叶戈并非跟几个大老爷们在一块儿,而是跟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一起。

    小姑娘穿着牛仔裙、米老鼠白衬衫和白色的凉鞋,看着像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,无不透着青涩稚嫩。

    而程依依再看看自己,清一色的职业装加高跟鞋,可妩媚可风情,再没有当初清纯模样。

    她哪里能跟这些小姑娘比较?男人都喜欢年轻的,她这种不上不下的年纪,的确够尴尬。

    “真巧。”

    程依依跟叶戈说道,叶戈看着程依依身边的林宇,也说了句真巧。

    叶戈对面的苏彤抬头,看着程依依和林宇,像是明白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林宇,这是我高中的校友,叶戈。叶戈,这是……我男朋友林宇。”程依依说着脸红起来。

    男朋友?

    叶戈看着程依依脸上的笑容,纵然已经做好的心理准备,但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,脸上的笑逐渐消失,轻描淡写说了声。

    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林宇看出叶戈的异样,程依依已经落座,像个没事人。

    但林宇不是情场菜鸟,岂会看不出程依依的不安和烦躁,以及身旁潜在的危机。

    大部分男人对自己的女人都有强烈的占有欲,尤其面对比自己年轻的男人,林宇确确实实觉得心里像扎了一根刺。在年纪和容貌上,他没有办法跟这个人比较。但是好在他的阅历足够多,身家够厚实,在钱包上不会这么拮据。

    “依依,这是我送你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林宇从裤兜里拿出一个小盒子。

    眼看时间从指间溜走,不知不觉,就到了散场的时候。

    程依依虽然有点晕,但人还是清醒的。

    她还是估错了林小杏这个女人,说把她撇给叶戈,真的就丢下不管,自己坐上别人开的顺风车滚蛋了。

    林小杏,绝交吧!

    程依依在心里问候她一百遍不止!摊上这么个朋友,她要是酒量不好,都不知道要失身多少回。

    “走吧,我送你回去,今晚,我对你负责。”

    叶戈打开车门,看向心不在焉的程依依。

    “也只能这样了。”程依依看了一下时间,这么晚了,自己一个人喝酒打车或者叫滴滴,都不如坐叶戈的车安全。

    她虽然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个人,但她想短短9年的时间,人应该不会坏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程依依坦然坐进了他的副驾驶,告知叶戈自己的住处。平时,从这里回程家需要一个时辰左右,因为已经临近深夜,路上的车流没有白天的多,没有堵车,一路开回去,顶多也就花费30分钟不到。

    可是,就是短短的30分钟,就让程依依坐立难安。

    高中那段青涩的回忆已经快要在心里抹去,她不是非叶戈不可。要是真的想要等这个人的话,怎么可能会相亲13次呢?

    只是,这一次跟这个人重逢,还发生今晚一系列的闹剧,早年种在心里的小种子仿佛又悄悄地萌芽生根。

    程依依偷偷转动眼珠子,喵了一眼开车的人。

    他专心致志的开着车,炯炯有神的双眼直直望向前方,时不时看一看两边的路况,认真而专注。

    而且,车子一路都开的很平稳。

    程依依偷偷看了一会儿,便看向窗外,烦躁地抓抓头发。

    她已经27岁,按照老妈的说法,已经快要奔三的年纪。她的年纪耗不起,老天爷还允许她再莽撞的追求个喜欢的人吗?如果谈恋爱势必要往婚姻去靠拢,那找一个自己喜欢的,还是找一个喜欢自己的,比较幸福呢?

    程依依想的头疼欲裂,索性抛开所有的杂念睡了得了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因为酒精的作用下,程依依很快便睡了过去……

    叶戈把车子开到了她家门前,扭过头去,她正在熟睡。

    男人静静地注视着程依依的面容。

    程依依被远方开过来的车子的前照灯晃到眼睛,猛的睁开眼睛,发觉车子已经停下。“啊,已经到了吗?我睡了多久了?”

    叶戈淡定收回目光,嗯一声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就睡过去了,我真是。”

    程依依又抓抓头发,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。

    叶戈看着她:“你醒的很及时,刚到。”

    “啊?是吗?不好意思啊,加班太累了,睡过去了。”

    程依依一边收自己的东西,一边开车门。

    叶戈走下车,站在她身后,扶着车门。

    程依依拿好东西,一转身,便看见一堵肉墙在眼前。她抬起头,看见他下巴的轮廓线条,因为柔光的晕染,刚毅中透着些许的柔和。

    这么冷漠的一个人,怎么可能会柔和呢?

    程依依觉得自己一定喝醉了,抓住他胸前的衣领,整个人朝着他身上扑去。

    男人扶住她的手,另一只手顺势放在她腰上,两人以极为亲昵地靠近在一块儿。

    程依依闻到他身上的味道,有一刹那的晃神,他的胸怀好厚实好温暖,要是可以一直这样子,多好啊?

    程依依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感觉到非常疯狂,又赶紧推开他,两人隔开一段距离。

    叶戈望着她慌乱糊涂的模样,声音沉道:

    “你还能站稳吗?”

    “没,谢谢你,我挺好的,谢谢你送我回来,今天的事情,我没有当真,你放心,你这么晚回去,路上小心。”

    男人嗯了一声。

第二十四章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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