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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二章 再入军营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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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br/>    赵充国知道细犬的脾性,笑了笑,道:“遛倒不必专门去遛,反正他们隔三差五地就要出去打猎,正好让狗儿们撒开了欢地跑。”

    细犬本身就是猎犬,打猎正是它们的老本行。

    罗杰夫道:“打猎本身就是细犬的强项,不仅体力好速度快,身手敏捷,智商还高。现在又是五只细犬一齐出动,分割包抄的战术它们都能玩得出来。”

    赵充国道:“正是。本身班次年纪小,李风功夫又不好,有细犬辅助他们,打猎不至于没有收获。正好打猎又能锻炼他们的骑射能力。”

    要说班次这么小的年纪,就去打猎,很是超乎马括的想象。

    殊不知匈奴人从孩童时代开始,就骑着羊,追着兔子老鼠满草场地跑。等到稍微大一些以后,才要开始骑马。

    要把班次放到匈奴里,早就开始自食其力地打猎了。

    如果单论骑射的经验来说,匈奴人是远远地超过汉人的。然而匈奴人的战斗力远远低于汉人,可不仅仅是装备的原因。

    话说战争,比得从来都不是个人的勇武,有时候人的韧性更是还在勇武之上。

    匈奴人勇则勇矣,却只能打顺风仗。一旦形势不对,立马做鸟兽散。

    汉人则不同,千年以来的农耕文明,赋予了汉民族世所罕见的韧性!

    只要给他们一个坚持的理由,面对再大的困难都不会退缩一步。

    这也是汉民族一次次地创造绝地逆袭奇迹的原因,更是汉人打仗可以以少胜多的原因。

    要从这方面来说,李风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士兵了,甚至是一个优秀的士兵。

    只要把骑射练熟,绝对是一个可以驰骋沙场的悍卒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李军侯,好久不见!”不多时,四人赶到了李敢的军营。

    守门的军士认识马括和罗杰夫,蹴鞠比赛的时候可是恨马罗二人恨得牙痒痒。

    如今马罗二人成了自己人,他们就又像崇拜英雄一样给于马罗二人特殊的礼遇。

    比如守门的军士进军营通报的时候,马罗二人可以坐在他们的位置上喝水。不过提前进军营是不可能的,那是铁的纪律,违反了要杀头的。

    李敢见马括一行四人到来,站在了自己的大帐外迎接:“哈哈哈……马兄弟,罗兄弟,今次剿匪有你们相助,李某如虎添翼啊!”

    看到马罗二人身后还跟着两个人,尤其是还有一个少年,李敢问道:“不知这两位是?”李敢疑惑马括怎么还带了个少年过来。

    马括道:“这位是赵充国,这位是王浩,都是跟我经历过生死的兄弟。”

    李敢闻言,拱了拱手,道:“幸会!”

    看着王浩倒还算个把式,对赵充国这么个半大的孩子却不以为意。

    赵充国和王浩分别还礼。

    被人看轻,赵充国也不以为意,因为他也没把李敢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如果让李敢知道赵充国的战绩,恐怕立马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,那就是战神一般的存在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入武庙的有四个人,前三人分别是卫青、霍去病和李敢的父亲李广,而最后一个就是赵充国!

    甚至有人说李广在这里面都算是滥竽充数,李广能够入选,司马迁要占一大半的功劳,却唯独没有人质疑过赵充国。

第一百九十二章 再入军营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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