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最后一缕光亮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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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差使便进到了南国最后一关。驿所的轿子倒是早早就停在了府前,到了吉时才有随轿的嬷嬷叫我上轿,我真的就如同行尸走肉,大家闺秀一般上了轿。
然后便是驿所内两三日的休整,梁国的差使也只是闻其声,不见其人。来自南国各地其他大族的贡女倒是在这几日陆陆续续进了驿所,听嬷嬷说,数上我,总共有一十六人,其中还有一位是宫里出来的"贵人"。
我嗤笑一声,贵不贵人的,背离家乡到千里之外的国度,前路未卜,看得见的都是辛苦周折,这一生的运气怕是都用在了这个"贵"字上——那还要这个"贵"字来做什么?
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在大队临行的前一天,久未现身的南秋以官使的身份及送来宫里赏赐的理由,见了我。
与那日不同,今日的他着了官服戴了官帽,眉宇间陡增了几分威严,他吩咐众人放下那几箱子首饰银盒之后便遣了人去门外守着。
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,他倒站在窗前一脸坦然,盯了我良久,才叹口气道:"今日听我父亲说起才知道,你是咱们南府的人,我不知你是他从何处寻来的苦命人,但不妨告知你,我那个已故好友,曾也是要走这条路的……我…"
"公子有话便直说吧…"察觉出自己已有几分不自然,我只好不由分说的打断他。
他只是微微愣住,不过片刻,便回了神:"没……没什么,只是见有人能替她去完成她未完成的事,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难过——这是我父亲托我交给小姐的锦囊,"他说着便递过来一个大红色的囊包,我伸手接过,他才继续说道:"小姐收好,原本再没别的话别的事了,只是想起小姐的使命,我就总觉得我那位已故好友像是还活着,祝小姐到那里,一切顺遂,且记得万事小心不必逞强,一定要量力而行,时刻记得为自己寻好后路——不要忘了,活着才是最要紧的——"
我当然知道,他这样关心一个不曾谋面的陌生人,即便有他善良的缘故在,也有一大部分原因是,他希望向十一还是在的,他像叮嘱向十一那样去叮嘱一个他不曾听过见过的人,只是因为,他几乎将她当成了她。
有人这样惦记我,想来这一世也是值的。
衣袖下我的手紧握成拳头才与往常无异的出了声:"既能被南老爷赏识,就少不了是妥当的人,我自会见机行事,多谢公子关心,也祝公子与您的夫人白头偕老无二心,安好长乐。"
他仿佛又出了神,我连唤三声公子他才不好意思的干咳一声道:"大约是我要失心疯了。看着你的眼睛,总觉得面熟,可又……"
"公子忙碌,怕是要回去休息几日才好,我确与公子,素未谋面——"
他笑笑,也不否认:"近日来确实忙的脚不沾地,是在下失礼了,那么——今日就此别过,告辞"他微微拱手,随后转身离去,走到玄关处却又忽的回过头,摘下腰间的什么配饰,匆匆走向我:"那日小姐对这血玉有几分兴致,想来我每日睹物思人也是消磨心志,不如就送与小姐护身避邪吧——我那位好友,她是好人,定会庇佑你的——"
我哆嗦着手接过,眼泪险些夺眶而出,欠过身,微微低头:"谢过公子——"
我再抬头时,他与他的那句不必客气已经匆匆消失在了廊间。
我看着手中的两个旁人看不出什么的挂饰,心头忍不住有些酸涩。
那个血玉是向十一,那个填有剧毒的香囊是落天瑜。
血玉如今也只是血玉,香囊,我明白南萧天的意思,倘若暴露,倘若需要,那贴身的物件便是蚀我性命的毒药。
从南国到大梁,算起来有两个从大漠至南国的路程,因此这注定是一场免不了的长途跋涉,旅途遥远倒不是最可怕的,糟人心的是,作为贡女,虽拥有奢华堪比椒房的车马轿,却没有下车吃喝拉撒尿的权利。
这种事事有人伺候的感觉……怎么说呢,总给人带来一种半身不遂的"恐惧感",而我,大约是这恐惧感来的最猛烈的"贡女",当然,若我是真正的大家闺秀,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的活这十九年,这一个多月大约是要好过几分。
可如今,我只能在随轿嬷嬷打盹的时候开开天窗,在宽大的轿内走动两步,伸展伸展拳脚。
而这时辰通常不会超过半个时辰,所以这个令嬷嬷沉睡两个时辰仍旧被周公抓住不放的午后,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午后。
车窗被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缝隙,马车颠簸,尘土飞扬,仿佛还能听见铁骑声,我再不懂事也是知晓"贡女"到梁国要做什么的,可如今这快马加鞭都要赶上行军打仗的速度了——他们,是真的把贡品当贡品啊。
第三十二章 最后一缕光亮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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