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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若别离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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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从小就不明白。

    特别不明白。

    像向莫楚那样高深莫测白衣在身貌若上仙的一个人,怎么会选择在大漠,这样一个风沙漫天四季灰灰无趣无色的地方生活。

    所以,在我是孩童,脑子里还装着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,也曾不厌其烦的换着法子的问过他,在这世上除了用黄沙堆城堡,可还有别的好玩的?浩瀚天下除了五里外的绿洲,可还有别的景象?

    只记得他总是一边摇扇沏茶,一边笑着回道,十一啊,你若觉得堆城楼不好玩,便去门口练剑吧,太阳正毒辣,正好磨一磨你的心性。

    每当这个时候,我都会识相的缄口不言,默默的退到一旁画圈圈。

    一遍又一遍,用力的画。

    没错,我害怕向莫楚。

    怕他不做桃花酥,怕他晚上不留千层饼子给我吃,怕他笑意浓浓的看着我说,去,去练剑。

    从我有记忆开始,这便是我每天在过的日子。

    苦不堪言,又乐不可支。

    当然,我这样赖在向莫楚的身边是有原因的,说起来原因也很简单——我打小便没有爹娘,或者更确切的说,我是他捡来的不知名的弃儿。

    如今能把“缺爹少娘”以这样不值一提的腔调说出来,也是有原因的——在我看来,没有爹娘这件事并算不得什么年度十大可怜人物之一。相反,在向莫楚恩威并施,威逼利诱的管教下,我真是庆幸,我是没有爹娘的娃子。

    这样,还能跟在他身边,还能吃到桃花酥。

    事实上,从我还是襁褓中的婴娃的时候,就已经跟着这位“向大侠”并肩仗剑走天涯了——我负责并肩,他负责仗剑。

    但大约是我的脑子不灵光,记事晚,因此三四岁以前,在外面见过的花花世界,连根毛都不记得。

    我不光记事晚,学说话也晚。

    普通人家的小娃娃牙牙学语的第一句话不是娘亲就是爹爹,据我的街坊四邻说,我模糊不清的第一句发音却是香(向)辣(大)虾(侠)。

    我猜想,向莫楚听到我从嗓子里发出模糊音节的那一刻,也一定在心底为捡回来的不是一个智障而欢呼,而雀跃。

    恩,关于我是从河边捡的,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,或者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件事,我从未问过一个字。

    可在孩童时期,我也是有好奇心的孩子——我只是好奇我的名字,为什么,是数字。

    没错,我的姓氏名号,向十一。

    向,是随了向莫楚的姓,十一,关于十一……我是编不出劳什子故事了——十一,很有可能是他随口胡诌出来的名字,并不带有什么玄机。

    不是小芳小红王小明,是向十一——同别人家阿猫阿狗的名字的区别就是,我随了他的姓,我是一只有名有姓的阿猫阿狗。

    但说起来,有一件事我还是要发自内心,生自肺腑的感谢他——在我十三岁那年的生辰上,他没有再扔给我一身男儿戎装,否则至今我都得以为,我与“他”无甚区别。

    所以,别看我一副纨绔小子的模样,但其实,我也是有执念的女子——若仔细瞧瞧,出门左拐的第一棵杨柳树上,能看到我从小到大同它比身高的印记,让我感到抱歉的是——离地面比较近的树身,已经被我迫切想长大的梦想伤害的面目全非。而最近两年,再去跟它一较高低的时候发现,我手中的匕首再也没有派上过用场——我的身高固定在了最高的那道划痕处,再无生长。

    于是,我惊喜的意识到,我长大了。

    

第一章 若别离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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