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章3[2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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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; 路上下了几天雨,他们第七天才到达安城。
远远地看见城门时,秦朗就在想要怎么委婉地表达出,老子不想跟你一路,我们就此别过大侠饶我一命,从此再不相见哈!这个意思。
然而,还没等秦朗措好词,落花就赶人了:“行了,小朗。我们就在这里分开进去吧。”
秦朗忙不迭地跳下车。
“……记得没事找我玩哈!”
傻子才找你!“好,慢走!”
落花做事也不拖泥带水,立刻赶着老牛就先走一步了。
秦朗刻意跟他拉开距离,在城外徘徊一阵后才慢悠悠地溜达进去。
经过城门搜过身后,终于踏入了安城。
此次来这里是要找一个叫啸父的取一双鞋。
可这城这么大,到哪里去找?
虽然来的路上秦朗一点都不急,但其实他是在做宗门的一次测试。参加的人一共有十五个,有人有妖,有男有女,只为了争一个名额,进内门的名额。
所有人得到的消息都只有一个,那就是啸父在安城。
要怎么找到他就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了。
这啸父素未谋面,是人是妖都不知道,不过应该是个修鞋子的。但总不能挨着路边的补鞋匠一个一个问吧?那完全跟个傻子一样。
秦朗打算先找个地方落脚。
街上热闹得很,卖小吃的,各种小玩意儿的,衣物的等等挤满了街道。不过这么多人中还真让秦朗看见个“傻子”。
那也是参加测试的人,是个瘦小的男人,有些贼眉鼠眼,但他的眼睛耳朵特别好使。名字好像叫雄鹰,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取这么个名字,描述与产品明显不符好吗?此时他正蹲在一个补鞋的老头面前说着什么。表情非常不善。
其实遇见同考生也不是什么好事。这十五个人要是最后只剩一个回去复命的话,那这个名额给谁不言而喻。自相残杀或是乖乖找鞋,前者其实也是秦朗想过的下下策。
但若是有人先得到鞋子,回去路上一定会引起争抢。最后结果可能也差不多。
想来直接杀掉竞争对手反倒简单省事。
但是对妖怪来说,杀生这个罪名实在太大了,太损阴德,并且不利于修行。所以除了自然的进食之外,正常的妖怪是不会滥杀无辜无恶不作的。同样,这些人和秦朗没有什么深仇大恨,只是竞争一样东西就害人性命,是要在地府记一大笔帐的。
所以秦朗一路上都捡最偏远的路走,跟他们错过。反正任务时间是一年。
给这么长的时间说明这个啸父绝对很难找,秦朗也不怕别人抢先找到。
总之,秦朗不动声色的略过他,在大街小巷里穿梭,敲了好几家门,才找到个彪壮的大汉答应他有偿住几天。
去住客栈的话人员流动大,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行踪就暴露给其他人,最好住民居。
这世道乱啊。没几个人愿意让一个陌生男子住自己家里。就这位大哥无亲无故的,一个人也不怕啥,豪爽地答应下来。
虽然价钱比住客栈贵多了,但是秦朗现在不差钱。
这彪汉子姓林,秦朗就喊他林大哥。虽然秦朗活得比他久多了……
林大哥的屋子不大,两间小卧室,一间是他自己住一间是他父母以前住的。屋后有个小院子,厨房就露天厨房,院子边缘有个小茅屋。
林大哥是帮别人卸货的,日子一个人倒是也好过。
秦朗一来就问了他知不知道一个叫啸父的补鞋匠。
林大哥哈哈一笑:“这城里补鞋匠多得很哩。我哪能认识全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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