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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献血荒地3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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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尬躺或仰在地上,像条咸鱼一样来回扑腾还站不起来。

    虽然有些向前扑着倒下的,还可以用两只爪子不断的向着目标爬行过去,就是那爬行的速度不太乐观!

    虽然之前讲过,它是仙血荒地上最容易打的怪,可惜他也是最麻烦的。说他好解决,是因为它缓慢的速度,以及那并不能再用来思考的脑袋。

    僵尸,其实才是整个鲜血荒地,最为恐怖庞大的族群,他们其实他们从死亡中复活,是一切的生命,有些暴虐的甚至连沉沦魔都吃。

    尤其是在献血荒地的中央,最恐怖的一块地方,由于那里聚集着大量的丧尸群,所以被冒险者们称为僵尸之地。

    那里的僵尸,比献血荒地上零散的可是要强上许多,再加上那里怨气极重僵尸的数量质量都令人感到绝望。

    更别说在传文里,僵尸之地的中心有一座神秘的洞窟,名叫邪恶洞窟,大家都说那里住着一只强大的变异僵尸之王——尸体发火。

    所以僵尸因为他缓慢的行动力,以及那不存在的智力,既是献血荒地上最适合让新人练手的存在。

    又因为其身为不死生物无穷无尽的行动力,不知道会从哪里发动的突然袭击,以及麻烦的僵尸毒素,成为了比“新人杀手”沉沦魔,更让人棘手的怪物。

    关键是,因为魔化腐蚀的原因,不幸死去的勇士也会成为僵尸大军中的一员,使得他们的数量得不到控制,杀之不尽。

    于是就发生了上述的这一幕,凯里维斯的骷髅兵,罗蒙跟莫里森的狼,会优先攻击僵尸们的腿。

    打翻在地没什么威胁之后,再对着脑袋一下子攻击过去,结束他们罪恶的一生!

    这个方法不但安全,而且高效,就一会儿的功夫,就有20多只僵尸糟了众人的毒手,郁闷的挂掉之后将经验与奖励贡献出来。

    其中金币的收益比较多,足足有200的收获,还有一些琐碎的银币大家都没当一回事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又爆出了一双+2移速的新手鞋!对于这样东西,这众人都是把属于自己的那份金币收进了包裹后,假装看不见这只鞋子。

    开玩笑,队伍里有个莫里森这样的风德,一阵顺风加速不知道快多少,谁稀罕你这双家这点移速的装备,关键!还踏马的这么丑,自己不要面子的吗?

    伴随着,本就昏灰的天色再一次的变暗,看来是真的要到夜晚了。晚上的献血荒地,光光是用想象的就比白天要危险数倍。

    今天解决完那个沉沦魔部落后,莫里森想到了一个问题,马车的本意就是直接加速自己等人的赶路速度。

    既然已经到这里了这种地方,它的意义已经没什么用了,不如藏在这片石林里。

    随后,大家就把马车里面的东西分一分,装到自己的空间里后,又继续踏上冒险,对此贝姆还有些遗憾的时候。

    莫里森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,“想什么呢?不如想想怎么赶紧完成这次任务,我们就能直接用它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冒险仍在继续……

    看着周遭灰黄的光线变得更加黯淡,按照之前冒险的经验,怕是不出一个小时天就要完完全全黑下来了。

    但凡有点经验的冒险者,都知道夜间的冒险,可比白天要危险上数倍。沉沦魔以及僵尸这类怪物,要么就是夜间视力发达,这根本就不依赖视觉,所以在晚上发生战斗的话,对身为人类而言,会极其的不利。

    现在,众人首要的任务,就是要找一处安全的地方,来度过今夜这个漫长的夜晚。

    已经不是第1天冒险的几人,熟练的开始通过抽签来分成三组,以两人一组相互照应的模式,向着除来时的另外三个方向分开搜索。

    二十分钟后,莫里森与凯里维斯小组,正在一边有的没的聊着天,一边小心翼翼的继续向前探索,突然莫里森,凯里维斯二人头顶的乌鸦突然开始扑腾,并且发出“嘎嘎…”的叫声。

    凯里维斯好奇的问:“怎么了?莫里森,也没有提升啊,你这乌鸦是不是出什么毛病了?”

    “你才毛病,好了,不用找了。贝姆跟巴赫他们那组好像有什么发现,我们今晚安营的地方有着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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